一向被外界视为“难产”的新医改方案,终于在扩大内需的背景下呼之欲出。据《经济观察报》报道,方案最终版本的公布时间敲定为3月18日,比此前内部传出的4月份公布提前了数周。
在昨天,《21世纪经济报道》也披露了新医改的部分内容,其中“探索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的内容格外引人关注。
2008年9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被称为“新医改方案”。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卫生部部长陈竺透露,新医改方案将会在“两会”结束后几天之内正式对外公布,公立医院改变“以药养医”模式势在必行。
今年1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但有关新医改的具体细则和配套措施,一直未向社会公布。
“零售药店”纳入新医改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昨天报道称,相比2008年公布的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稿对之前争议比较大的改革举措进行了重新修订。报道称,修改稿取消了征求意见稿中“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的表述。添加了“零售药店”的内容,即在“医药分开”的实现形式上,“探索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等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
此前,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曾提出,“公立医院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但“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被认为实质上是一种无效表述,因此被最终取消。除此之外,零售药店纳入新医改范畴,还缘于相关行业协会的不断呼吁。
我国城乡目前共有34.1万家零售药店,员工273万人。零售药店药品价格普遍比医院低20%~30%。“大病上医院,小病进药店”成为社区百姓的普遍选择。
据报道,此次新医改,公立医院如何改革,并未见具体操作政策,将以试点形式进行。对此,修改稿也没有大的改动。但是,在指导性原则上,加入了更多市场要素。如,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章节中,修改稿添加了“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民营资本举办非营利医院”。
同时,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部分,还增加了“积极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表述。
此外,在如何选择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上,修改稿也进行了调整,增添了“医改协调小组制定试点原则和政策框架,统筹协调指导各地试点”,而“在全国选择部分地区或单位开展试点”则被删掉。
基本药物不再“统购统销”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修改稿中进行了大范围调整的是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制度在征求意见稿中的改革表述引发了很多争议,问题主要集中在定价、生产、使用等方面。基本药物制度,是一整套政策体系,包括目录制定、生产、定价、流通、使用、报销等环节。修改稿中,基本药物的“定点生产”被删除,而改为“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这一改动被认为更多体现了市场竞争的原则。
修改稿还把“统一制定零售价”修改为“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即国家不再制定统一的基本药物零售价格。
征求意见稿中称,“城市社区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并确定使用比例。”修改稿中则在“全部使用”中间加了“配备”二字。即改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医改专家指出,加入这二字表明:“基本药物配送到位,但基层医疗机构可以使用基本药物,也可以使用非基本药物。”
赋予地方政府更大权责
据悉,和征求意见稿相比,方案最终版本赋予地方政府更大的权力和责任。
2009年1月2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会议明确了今后三年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可及性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居民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明显缓解。
会议决定,从2009年到2011年,重点抓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等五项改革。会议指出,为保障上述五项改革,三年内各级政府预计投入8500亿元。但是,目前政策并未对这8500亿元作出分配说明。
卫生部部长陈竺曾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表示,新医改方案中关于8500亿元资金的投向,将锁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但两者的投入比例还在研究中。如果所有资金落实到位,按照政府、社会、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个人负担比例将降至三分之一,看病贵的问题有望缓解。
有报道称,未来三年的医改试点中,国务院将负责制定试点原则和正常框架,统筹协调、指导各地试点工作,地方负责制定具体试点方案并组织实施。
这也和央地政府投入比例相匹配。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今后三年,各级政府拟投入85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3318亿元,以保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
分析人士认为,赋予地方政府更大的权力和责任,将改变以往医改中地方政府积极性不高的局面。
可能附加医改名词解释
《21世纪经济报道》称,作为新一轮医疗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方案征求意见稿甫一亮相,即引发了社会热议。“看不懂”是公众对于医改“四梁八柱”的1.3万字描绘的直接感受。此间,亦有业内人士表示,医疗体制改革作为专业性强的领域,涉及到一些专用名词,有必要对核心概念给出具体说明。
更重要的是,如果不给出明确界定,地方在操作层面很容易按“各自”理解去执行。
据报道,为了便于公众理解和地方操作,修改稿将可能附加若干医改“名词解释”,包括收支两条线、总额预付、全科医生、管办分开、药事服务费、药品加成政策、医药分开等。
大学生被纳入医保不再享公费医疗
另据《经济观察报》3月13日报道,新医改方案加大了对那些尚未纳入医保人群的关注,例如国家将增加投入重点解决国有关闭破产企业、困难企业等职工和退休人员,以及混合所有制、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包括农民工)的医保问题。
和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大学生被纳入医保是一大亮点。
据了解,目前多数高校里计划内招收的大学生享受公费医疗,扩招生则参加商业医疗保险,这些保险与大学捆绑,使得“高校成为保险代理商”。方案最终版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这意味着今后大学生得自己缴费,不再享受公费医疗的“好处”。
“公费医疗体系是我们国家医疗资源分配不均等的具体体现。”一位不愿具名的医改专家介绍说。在他看来,大学生享受公费医疗本身就是医疗体制的问题。据悉,教育主管部门曾试图为大学生单独建立一个医保制度,但是遭到专家的强烈反对,认为完全没有必要,单独建立制度只会使医保制度更加碎片化。
中国新医改之路
2005年
从2005年开始,我国新医改可称得上是“漫漫征程”。
2005年7月
这一年成为新一轮医疗体制改革的起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世界卫生组织合作的研究报告认为:目前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基本上是不成功的。“看病难、看病贵”从此成为社会焦点议题。
2006年9月
国务院成立十余个部委组成的医改协调小组,由国家发改委主任和卫生部部长任双组长,新一轮的医改正式启动。
2007年1月
由卫生部主导制订的医改新方案披露,强调政府主导。该方案引发激烈争议。随后,医改协调小组决定委托6家海内外研究机构独立制订方案。
2007年5月底
8个独立医改方案接受医改协调小组及国内外专家评议。
2007年9月
国家发改委宣布,最新医改方案已形成,并上报国务院。
2007年12月
卫生部部长陈竺明确:确立公共医疗公益性,逐步取消“以药补医”。
2008年2月
国务院决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扩大到全国50%以上城市。
2008年6月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点扩容和“新农合”全覆盖,使得新医改的进程大大提速。
2008年10月14日
新医改征求意见稿出炉,共收到反馈意见3.5万余条。这份征求意见稿中,指出医改总体目标:202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