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严厉打击进出口假劣药品行为

2009-01-08 09:34阅读:62

作者 : 千讯   来源 /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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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近期有关“中国产假药渗透进入外国保健系统”的境外媒体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7日表示,中国对境外媒体的报道高度重视,一旦发现具体线索,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近期有英国媒体报道,英国境内发现中国产假药渗透进入英国保健系统,引起英国恐慌。

  颜江瑛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始终严厉打击进出口假劣药品的行为,对于进出口药品的管理,采取了与国际上各国对进出口药品管理相同的原则和做法。一方面,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要求,规定出口药品需依法提供《药品销售证明书》;另一方面,对于进口药品,要求进口商必须提供完整的证明文件,并经过注册、检验等法定程序,经审批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口销售使用。

  “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监管机构,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认真履行打击假劣药品的责任,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并对其进行依法处理。”颜江瑛说。

  她同时指出,国外贸易商在与中国进行药品贸易时,应与具有药品生产和经营资格的贸易机构从事药品进出口贸易,以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维护公众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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