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码头生产作业由属地市级人民政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决定,新暂停或恢复经营货运港口码头,要报经当地疫情防控领导机构批准后实施,同时报省交通运输厅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
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应急运力储备,落实应急运输企业和联络人员,确保一旦出现应急运输任务,能够即时响应、即时就位,高效有序完成保障任务。要持续强化客旅码头、汽运渡口疫情联防联控,部分内部生产作业人员相对较多的货运码头必须采用企业和海事港航联防联控管控措施。
要加强对进出场站通道、车辆、人员的检测检疫,生产经营的货运码头要严格执行进出码头车辆两头消毒,驾驶员和乘员全部测温的要求,内防输入、外防输出,对体温检测异常的人员要第一时间移交当地有关部门统一处置。
要会同有关部门,合理调度运力,认真落实三项措施,即相关运输船舶船上工作人员及乘员作业期间严禁上岸,参与码头装卸作业和港口作业的人员要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港口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作业完成后要对参与作业的装卸装备、港口设施和船舶进行消毒,要积极帮助解决当前生产运输船舶到港靠泊的实际困难,尽最大努力做好运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