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汽车消费税面向车企征收是业内争议的焦点,很多业内专家提出,希望汽车消费税能后移至消费端征收。这在此轮减税降费改革中能否实现?即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
从征管层面看,千讯咨询发布的《中国汽车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在现行汽车消费税主要收入来源的“烟、酒、油、车”四个税目中,小汽车消费税是最具备将征收环节后移到零售环节条件的税目,目前消费税对超豪华小汽车的征收环节就是设置在零售环节。
“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税率为10%。因此,许文认为,将小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不存在征管上的障碍,具有可行性。消费税后移对地方财力会带来明显助力,也将推动地方政府更好服务于产业发展。
举例来说,2019年,“汽车下乡”并没有如10年前一般取得显著效果,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地方政府没有更多财力给予支持,有专家建议让地方政府在税收上拥有更大调节权,如消费税等涉及汽车消费的税种由地方征收,让其可以借助税费减免的手段推动“汽车下乡”。如消费税划归地方征收切实可行,此举或给未来地方政府推动地方汽车消费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