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车作为共享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了来自政策层面的支持。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明确指出“发展共享经济”,这是第一次将共享经济写入党的全会决议中。2016年3月1日,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等十部委印发《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支持发展共享经济,鼓励个人闲置资源有效利用,有序发展自有车辆租赁,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信用体系”,这是国家部委首次发布针对共享经济领域的指导及鼓励措施。
千讯咨询发布《中国车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北京、上海等地主管部门对共享汽车也大力支持。北京市交通委日前表示,将把分时租赁汽车的推动工作纳入“互联网+放管服”的范畴;此外,还将尝试把包括国贸桥在内的数十个二三环桥下停车场开辟出来供其使用,设置停车位和充电桩。北京将通过“互联网+交通”治理拥堵,推广新能源车分时租赁,今年年底前规模达到2000辆。
上海早在2013年起就已开始推广共享汽车,现已发放新能源共享汽车牌照5000多个,在公共区域布设了1000多个网点。此外,上海《关于本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服务网点超过6000个,纯电动车超过20000辆,充电桩超过30000个。与此同时,广东、天津、湖南、安徽等地也相继在政策中明确提到电动汽车分时租赁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