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市场建设司相关负责人介绍,管理办法包括总则、销售行为规范、销售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6章共36条。《管理办法》打破了汽车销售品牌授权单一体制,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推动建立健康的零供关系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加快推进汽车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汽车流通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2005年4月开始实施,千讯咨询发布《中国销售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并沿用至今的 《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其核心是“品牌授权”的4S店经销模式,即集整车销售、维修服务、配件供应、信息咨询与反馈于一体的汽车授权经销模式。4S店作为品牌汽车授权经销商,身兼品牌汽车授权维修商及原厂配件授权经销商。虽然《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在施行初期起到了规范汽车经销市场的目的,但随着中国汽车市场的发展,其负面效果开始显现。
比如,汽车供应商凭借“品牌授权”处于强势地位,授权经销商只能“忍气吞声”,承担高额的建4S店、经营等成本,可是 “羊毛出在羊身上”,最终这些成本都转嫁给了汽车消费者。据了解,《管理办法》将在四方面实现改革和突破:一是打破品牌授权销售单一模式。推进授权销售与非授权销售并行,实行多样化销售模式,促进汽车市场竞争,激发市场活力,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