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日前下发行政处罚书,暂停金华青年汽车(汽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制造有限公司、上汽唐山客车有限公司、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郑州日产汽车有限公司、上海申沃客车有限公司、南京特种汽车制配厂有限公司、重庆恒通客车有限公司等七家汽车企业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的资质。工信部责成上述公司进行为期2个月整改,整改完成后,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工信部称,在七家被处罚企业中,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2014年销售给上海巴士公交(集团)有限公司245辆新能源汽车,实际安装电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上汽唐山客车有限公司2015年度申报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80辆新能源汽车不符合申报条件;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353辆车电池芯数量小于公告数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