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规程》要求,城市建成区按照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的要求,进行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置;居住、商业、办公、医院、文化体育场馆,加油站、高速公路(公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区、旅游场所,其停车场将全部配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规程》,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将于近日在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开征求意见。
在城市建成区按照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的要求进行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布置,无论是居住、商业、办公、医院、文化体育场馆,还是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旅游场所,其停车场将全部配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形成“统一规划、适度超前、合理布局、方便使用”的充电网络体系。
对办公类建筑、商业类建筑、旅游场所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换乘停车场充电桩设置也做出了最低安装比例要求,如新建加油站中宜设置不低于4个电动汽车停车位及快速充电设施。
新建居住区要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标准规定,根据居住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设置标准中对停车位数量的要求,将有不低于18%的居住区停车位安装充电桩并达到投入使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