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交通运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部在其网站发布了《关于做好在用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决定从11月28日起,开展在用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信息申报工作,对于申报信息与实际信息不符的不合规车辆运输挂车,以及2016年8月18日后注册登记的、非法改装的车辆运输挂车,禁止其上路运行,并依法予以处罚。
《通知》称,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乘用车制造企业和汽车整车物流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五部委《关于印发<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单排车”过渡运行政策,基本杜绝“双排车”上路运行现象,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成效。下一阶段,治理工作将转入在用不合规车辆运输车分期退出阶段。
《通知》要求,开展汽车整车物流企业申报。各地汽车整车物流企业应于11月28日至12月9日,登录“在用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申报录入系统”进行申报,申报系统网址:http://202.96.42.106:8091/trans。凡在《工作方案》发布之日(2016年8月18日)前注册登记的、不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车辆运输挂车及其牵引车,都应按要求填报有关信息(具体申报要求见申报系统说明)。请各地汽车整车物流企业于12月9日前,完成本企业所属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信息申报录入工作,逾期将不再接受车辆信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