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内航行海船进出港不再“签证”

2016-11-26 06:25阅读:53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据交通运输(交通运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部海事局消息,中国籍国内航行海船在我国管辖水域内航行正式实施进出港报告制度,国内航行海船无须配备和使用《船舶签证簿》,《船舶签证簿》也不再作为船舶的法定文书。

据介绍,船舶、航运公司或者其经营人可通过互联网、传真、短信等方式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不过,船舶首次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前,应登录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提交船名、船舶识别号、船舶移动业务识别号(MMSI码)、船舶营运证等相关信息,进行在线注册。200总吨以下的海船,可免于提交MMSI码。

海事管理机构将加强对船舶进出港报告信息的现场核查,通过AIS、VTS、CCTV、港口调度和客运售票系统等多种手段,掌握船舶航行动态和在船人员信息,与相关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检查机制。对不按相关规定进行船舶进出港报告的,将其列为重点跟踪船舶,实施每港必查。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