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交通运输(交通运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部海事局消息,中国籍国内航行海船在我国管辖水域内航行正式实施进出港报告制度,国内航行海船无须配备和使用《船舶签证簿》,《船舶签证簿》也不再作为船舶的法定文书。
据介绍,船舶、航运公司或者其经营人可通过互联网、传真、短信等方式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不过,船舶首次办理船舶进出港报告前,应登录海事船舶进出港报告服务网,提交船名、船舶识别号、船舶移动业务识别号(MMSI码)、船舶营运证等相关信息,进行在线注册。200总吨以下的海船,可免于提交MMSI码。
海事管理机构将加强对船舶进出港报告信息的现场核查,通过AIS、VTS、CCTV、港口调度和客运售票系统等多种手段,掌握船舶航行动态和在船人员信息,与相关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检查机制。对不按相关规定进行船舶进出港报告的,将其列为重点跟踪船舶,实施每港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