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行业一直没有与安全监管要求相适应的完善的港口(港口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危险货物安全监督检查管理体系。我国关于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对事前监管规划建设安全、经营许可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管和事后监管应急安全管理等方面已有明确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文件,但事中监管环节——监督检查一直缺失。
特别是随着大量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职责的交接转移,基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滞后,不知道“管什么”“如何管”。再加上,港口危险货物本身存在的危害性,港口危险货物经营具有潜在的巨大风险,这都给港口生产安全、公共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在此背景下,交通运输部印发《指南》。这为交通运输港口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和监管提供了技术基础,是港口安全创新管理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