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从制定规范、造环保船、供给绿能、强化监管方面,打造长江航运“绿色(绿色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腰带”,包括加快修订并推广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规范;出台产业扶持政策,以船型标准化提升船舶绿色技术水平;加快公共服务向码头和船舶的延伸;加强水上执法搜救保护力度,针对生态敏感区实施部省双重管理等。
长江流域宜整合现有内河船舶的装备配置、污染排放、能源消耗等标准,统一作为强制性检验规范,根据发展阶段和船舶技术水平动态调整。在重点生态保护区探索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控制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排放。长江流域沿岸城市人口密度大,环境资源敏感度高,建议内河船舶在长江南京以下,使用高于海港防污染的标准。
宜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鼓励节能环保船舶改建改造,严格限制新建不达标船舶,每年制定标准化船舶投入使用吨位占全流域比例的目标,确保运输船舶平均吨位达到2000载重吨的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推动沿江城市改变“公共服务不下水、不进港”的传统,通过建立港口和码头垃圾中转站和污水收处装置减轻航运污染。要运用强制规范等在内的措施推进码头岸电替代建设,加大低硫油供给力度,推动LNG动力船舶试点改造,出台相关行业标准,明确行业监管与发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