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住建部官网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出租汽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3月16日予以发布,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与两部委废止已施行18年的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相对应的是,交通运输部正在推进城市出租车改革和网约车管理,办法废止一方面反映出租车改革提速,一方面2008年出租汽车的管理职能已经划归交通部管理了,2014年交通运输部也出台了相关文件,要以新出台的文件为主,即使上述文件不废止,也已不适应新的发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