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中央气象台联合会商,预计12月19日至22日期间,京津冀中南部、山东西部和河南北部等地区可能出现连续重度污染过程,局部地区可能出现严重污染。受此影响,北京、天津、石家庄、廊坊、唐山、保定、沧州、衡水、邢台和邯郸等地区可能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
从北京市交管局获悉,红警期间执行政府通告。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暂停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尾号轮换措施,执行尾号限行措施。即19日7:00-24:00,21日3:00-24:00,单号车可行驶;20日3:00-24:00,22日3:00-24:00双号车可上路行驶。
同时,本市暂停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尾号轮换措施;但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外省区市机动车(机动车市场调查研究报告)在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与尾号轮换措施不同,按照规定,红色预警期间,北京市政区域内,即北京所有道路,不分城市郊区,均需要执行尾号限行措施。针对外地车的规定会更多。除了需要执行与本地机动车同样的上路条件,即单日单号行驶,双日双号行驶,外地车辆在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外省区市机动车在本市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
根据规定,每天3时至24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其他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二〇〇二"式号牌和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机动车按双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