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交通运输部公布了出租车改革方案半月以来的征求意见情况。据统计,本月以来共征集社会意见3220件,涉及专车是否应该纳入行业管理、出租车新老业态数量调控等十类问题。
其中备受关注的涉及私家车能否从事专车经营问题,目前支持和反对意见各占一半。梳理发现,根据交通部公布的数据显示,“多数意见”支持现有改革方案,并给出更加具体和细致的建议。
10月10日,交通部公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截至10月25日18时,半个月来,交通运输部通过网站留言、电子邮件、信函和电话等多种渠道,共收到各类意见3220件。
据交通部介绍,提出意见的有乘客等消费者代表,有出租汽车驾驶员和“专车”驾驶员等从业人员,有传统出租汽车企业、个体经营者和“专车”平台企业等经营主体,也有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等管理人员,还有相关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群体。这些意见和建议,有的是赞同和支持,有的是批评和质疑。
经初步汇总梳理分析,意见主要集中在十个方面,专车属性、数量管控、传统出租车改革、专车标准、燃油补贴、驾驶员权益等问题受到关注比较多。其中网约车条件和标准、专车是否纳入出租车行业管理最受关注,分别占比18.6%和18%。公众最关心到底什么样的车能当专车。
据介绍,车辆条件和标准问题是公众意见反馈最为集中的内容,有600条意见与此相关,占比两成。具体围绕网约车车辆性质、报废年限、车辆标准和运营条件等方面。在针对私家车能否从事专车运营中,赞同和反对意见基本持平。
根据暂行办法,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由车辆所有人向服务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且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出租客运。暂行办法公布后,业内人士认为这会将私家车拒之门外。除去取得出租营运资质外,8年报废会让很多兼职驾驶员望而却步。
据交通部介绍,目前对于网约车车辆性质和报废年限等问题,赞同和反对意见基本持平。赞同征求意见稿规定的人认为,营运车辆与私家车在车辆保险、检测、驾驶技能等各方面都存在巨大差异,应严格禁止私家车从事网约车经营。网约车和巡游车作为出租汽车的两个类别,都是营运车辆,应当实行8年报废政策。也有的人建议,在保证营运性质基础上,应结合网约车特点适当延长报废年限,建议结合年限和行驶里程综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