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广东省发改委宣布,对东风日产及其经销商汽车垄断案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对东风日产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日产)罚款1.233亿元,对广州地区17家经销商罚款1912万元,总计1.4242亿元”。东风日产垄断行为遭到的罚款金额也创下了目前为止汽车反垄断领域对经销商处罚的最大规模。
另外,据了解,截至目前,涉及汽车业(汽车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垄断行为的处罚金额已超过20亿元,涉及的汽车企业包括东风日产、奥迪、克莱斯勒、奔驰,还有去年的12家日本企业。
“近几年,国家自出台《反垄断法》之后,一直不断加强执法力度,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方面,而在此之前这样的处罚其实是很少的。”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飞律师表示,“这其中的原因主要是,我国的产业竞争进入到了一个新阶段,一方面要重视产业竞争的秩序,因为过去市场竞争规则的强调不够;另一方面,部分企业确实在利用自身的市场支配地位获取垄断利益。”
而部分汽车企业则表示在事发前自己并不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垄断行为,是否触碰到法律的红线。吴飞表示,“红线问题,主要涉及到市场支配地位问题。因为国家不可能经常性对市场结构进行测算,或通过别的途径告诉企业是否构成垄断行为,或者涉嫌滥用垄断地位。国家只有在发现线索之后,通过调查才能在个案中明确企业是否构成垄断。而鉴于法律生效时间短,执法经营少,一般市场竞争行为与垄断规制对象之间尚有诸多问题需要明确,到底红线在哪里,什么情况可能触发红线,什么情况可以豁免,目前的规范其实是不清晰的。而整个反垄断执法的程序本身也不够清晰明确。”
而这背后,其实也反映出我国汽车领域反垄断法律体系的不完善,现有的反垄断法律体系也急需进一步地界定清楚。今年8月,国家发改委价监局召开了汽车领域反垄断指南起草工作行业专家会议,由国家发改委负责牵头制定《汽车领域反垄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工作。
对于《指南》的出台,吴飞认为,这“很有必要”。“行政处罚不仅仅是一个风暴,它也需要变成‘常规化’的东西,执法者、被处罚对象以及被调查对象都应该有一个相对明确的规范。在没有发生垄断行为之前,企业作为竞争的参与方,只有规范相对明确才能更好地提前规避、防范、调整。而政府想要调查别人,也应该有更好的规范,包括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当真正发生了垄断纠纷之后,后续在法院进行诉讼时,法院也有具体的裁量标准。所以如果《指南》不明确这些,不管是企业、行政机关,还是最终法院的裁判,都比较难操作。”
另外,吴飞还指出,“对汽车行业未来竞争秩序的规范,如果仅仅是一次性、严打性、风暴性的,这样意义很小,所以还是需要《指南》的出台有助于反垄断执法‘规范化’,‘常规化’,而不仅仅是一阵风波,逐渐建立规范,更好保护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
有消息称,《指南》有望今年出台,并于明年落地。吴飞则认为:“发改委一直在积极推动这件事,但是具体的出台时间还是要看国家对产业政策的看法,并且这也跟产业经济基本面有关,经济利好时国家更愿意让市场规范化,相反大环境不好时也会有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