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收费降五成 两部委出手解困海运业

2015-08-12 02:50阅读:38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字号

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我国集装箱吞吐量增速放缓已成事实。日前,交通部与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调整港口船舶使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港口收费标准下调五成,进一步为我国航运(航运设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业解困。这是继两部委去年12月共同发文放开港口竞争性服务收费标准之后的第二次调整。

目前我国外贸发展形势下行压力较大,据海关数据统计,上半年,我国进出口总值11.53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下降6.9%。作为此次收费改革中为付费方企业减负力度最大的一项,港口设施保安费收费标准降低50%就是考虑到我国外贸的发展现状。

因此,为了减轻外贸企业的负担,鼓励外贸的发展,《通知》将外贸进出口20英尺、40英尺重箱的港口设施保安费分别降至每箱10元、15元,其他货物收费降到每吨0.25元。

交通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本轮港口收费调整的一部分。该负责人表示:“这次调整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去年出台的对劳务收费方面政策的调整,将几十项收费项目合并为作业包干费收取;本次调整是第二步,减少船舶使费的项目和降低港口设施保安费标准;交通运输部正会同国家发改委等单位协商第三步,调整货物港务费、船舶港务费和港口建设费。”

交通部水运局港口处处长李永恒表示,港口船舶使费和港口设施保安费的调整方案是经过充分的摸底调研、征求意见、审慎决策和部委会签,才最终出台的。他同时强调,起草方案时综合平衡了各方的承受能力和要求,并考虑到要适应行业发展的新情况而提出的。既符合国际惯例,也遵循了市场化改革的方向。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收费改革极大地鼓励了市场的自主发展。《通知》中提到,港口经营人和引航机构可在不超过上限收费标准范围内,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具体收费标准,体现了鼓励价格主体在此范围内自主决定,为市场发展进一步创造条件。

广告、内容合作请点这里:
关于我们| 组织与团队| 产品与服务| 客户案例| 媒体合作| 寻求报道| 加入我们| 常见问题| 联系我们| About Us

全国统一热线:400-650-6508 / 400-118-6508 / 400-835-6608 / 010-58769018 / 010-58769098

可行性研究/商业计划书专线:400-650-6508    IPO咨询专线:400-118-6508    产业园区咨询专线:400-835-66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世纪财富中心西座六层    邮编:100020

版权所有 千讯(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12209号]

Copyright © 2002-2025 Qianinfo.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法律顾问: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周日利律师    媒体合作:010-5876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