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卡退卡凭啥扣磨损费

2015-07-10 08:45阅读:67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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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的公交卡“完好无损”,退卡时竟被扣掉“磨损费”,直至公交卡押金全部扣完。调查发现,作为公益性垄断企业,一些城市的公交卡企业打着折旧费、维护费、磨损费等各种名目变相收费,“蚕食”着公交卡押金,让押金“有去无回”。小小一张卡背后藏着什么猫腻?公交卡(公交卡市场调查研究报告)押金为啥成为“唐僧肉”?

每月“磨”掉一元

退卡要被扣钱

“押金不能全退给你,要扣掉每个月1元的磨损费。”在南京工作多年的马先生即将到外地工作,他在地铁站退还公交卡“金陵通”,想要取回30元押金时,却被告知要扣除“磨损费”。

不少市民和马先生一样,在办卡时对“磨损费”并不知情,不退卡不会遭遇此事。在南京大多数地铁站发现,办卡时工作人员只是询问办记名卡还是不记名卡,并未告知“磨损费”相关事项,办卡处附近也没有明显标志。“作为公益性企业,收什么费应该和老百姓明示。”市民周女士抱怨道。

查询到2014年7月1日实施的《金陵通记名卡办理章程》中规定:卡有弯、折、裂、破等或其他人为损坏的,不退卡押金。而第十二条指出:交纳押金的卡外观及性能完好的,卡押金在扣除磨损费后退还,磨损费自购买月起按1元/月计算,最高30元封顶。“也就是说,两年半之后退卡,押金一分钱也拿不到了。”许多市民质疑这样藏着掖着收“磨损费”是否合理。

对此,南京市市民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退卡是持卡人的权利,但会造成资源浪费,大量退卡会给企业带来沉重的成本压力,因此企业自主提出了退卡收取磨损费的规定,并已报相关部门备案。

还有一些地区的公交卡也存在类似现象:浙江舟山公交卡和市民卡合并后,退公交卡需扣一笔“折旧费”,一年的折旧费是4元;江苏苏州推出苏州市民卡后,过去的“苏州通”卡还能继续使用,但若退还“苏州通”,要从原来的40元押金里扣除每个月1元钱的维护费。

“收取‘磨损费’没有法律依据。好比你去饭店吃饭,还要付餐具的磨损费吗?”北京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宇律师指出,目前国家并没有相关法规支持“磨损费”的合理性。“押金的设定是为了保障交易安全,其所有权并没有改变,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押金应予以退还。”

“磨损费”巧借名目

“擦边球”已打多年

好好的押金,为何会被自行“磨损”掉呢?缺乏法律依据的“磨损费”之所以能长期存在,主要有以下因素:

以成本压力为名义。在许多城市,公交卡的使用领域已从公交、轮渡、出租、地铁拓展到超市、公园、停车场等多个小额消费领域,这些公益项目都需要投入。

根据南京市物价局文件,2000年发的60万张卡是为市民免费发放的,投入为1800万元;2005年至今又对超过200万张老版卡进行免费更换,投入巨大。除此之外发行的几百万张市民卡均正常收取押金。

南京市市民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操作难度大,涉及重新更改数据库、二次销售以及可能引发的客服矛盾,旧卡不能重复利用,退卡给企业带来成本压力,所以收取折旧费以平衡。

据了解,目前“磨损费”还没有相应的国家法规相配套,皆由企业自行规定。例如,南京“金陵通”卡收取每张30元的押金,依据的是南京市物价局2002年的批复。然而在这个批复里,只规定了押金自2002年4月20日起从每张20元涨到每张30元,并未提到“磨损费”。这给了相关企业随意收费的空间。

管理部门默许,凸显监管漏洞。对于收取“磨损费”的行为,相关部门大多采取的是认可或默认的态度。公开资料显示,南京工商部门认定了《金陵通记名卡章程》符合《南京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办法》;而“苏州通”收取的维护费是由政府常务会议明确的。此外,南京物价部门2002年的批复指出,当时的空卡成本为26.72元。据公交卡合作单位相关人员透露,制作成本近年来已有下降。“本身收30元中间的利润就越来越大,但相关部门并没有调整政策。”

吴宇指出,公交属于公益性垄断行业,任何一项收费都应当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而相关部门也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来决定是否可以收取费用。“‘磨损费’额度是怎么定的?有没有第三方来鉴定?是否应当把成本转嫁到市民头上?”

对“习以为常”的变相收费说“不”

许多市民表示,虽然不满收取“磨损费”的规定,但少有人有精力去计较这些,“磨损费”就这样成为市民们习以为常的“不应承受之费”。

南京市市民卡相关负责人回应表示,对于退卡该收多少折旧费,他们也准备广听民意,采取一个企业、市民都能承受的标准,减少这方面的矛盾,又能防止恶意退卡。

“处于垄断地位的公共交通行业本该凸显其公益性,是一种为了让公众获益而设的保护性垄断。”吴宇认为,公交卡企业不能利用既已占有的垄断地位,追逐商业利益,而淡忘了公益。

专家指出,公交卡“磨损费”应该在运营企业间的经营活动中解决,不应“雁过拔毛”。在北京等城市,退卡就没有折旧费这一说法。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利用押金收取“磨损费”既是变相逐利,又是故意模糊公众视线的“障眼法”。虽是区区一件小事,却“磨耗”着公众对公益性企业的信任,相关部门要积极监管,谨防押金沦为部分人利益的“小灶”。

业内人士还指出,公交卡押金收取多少、利息如何,资金怎么运营,都应该公开透明,更要建立一个畅通的渠道,让市民对此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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