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中旬,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2015年6月12日起召回部分进口的RAV4汽车,生产日期为2003年08月01日~2005年10月25日。据该公司统计,在中国大陆地区共涉及2580辆。
因为零件(零件行业发展研究报告)供应延期,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原计划2015年6月12日开始实施的召回活动延期到2015年7月31日开始。
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将通过信件发送方式通知所有车主,同时由经销店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用户,安排召回事宜。有疑问的车主可致电一汽丰田顾客服务中心电话800-810-1210、400-810-1210进行咨询,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进出口商品检验栏目(jyjgs.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或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质量热线:12365(转2号键),反映在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