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一带一路’战略,西部地区迫切需要加快对外通道建设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密切与沿线国家的互联互通,将西部地区的区域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西南交通大学交通运输与物流学院副院长罗霞表示。
据了解,今年两会,罗霞准备了两个建议,一个是建议加强西部综合交通运输(交通运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建设、服务“一带一路”,另一个是建议出台《综合交通运输法》。
目前,我国西部地区仍缺乏联系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大经济区的快速、大能力运输通道,缺乏连接欧亚大陆桥以及东南亚、南亚地区的便捷通道,尤其是铁路仍是西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薄弱环节。
罗霞建议,一要加快构建西部地区铁路、公路对外运输通道,构建高效便捷的亚欧综合运输通道;二要大力发展西部地区多式联运,加强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加快集疏运系统能力匹配建设和完善,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效率;三要重点把握“点线面一体”地域空间布局和与产业耦合协同发展的基本思路,促使“一带一路”货畅其流,形成较强的物流聚集能力与扩散效应。
“作为一个四川人,我非常关心四川尤其是成都的交通运输发展。”罗霞坦言,四川上衔丝绸之路经济带,下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西部经济发展的高地,可打造成“一带一路”的重要经济腹地和重要交通枢纽。
她建议,加快国际区域性航空、铁路、公路、水运、管道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以四川为中心、辐射中西部、连接国内外的多式联运战略资源综合运输体系;大力建设成都—泸州铁水联运通道和公水联运通道,将成都建成“一带一路”与长江经济带物流枢纽城市,为其建设及承接产业转移创造先机。
“《航道法》获得通过后,目前我国五种交通运输方式都有了相关龙头法。但在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的执行过程中没有统一的法律约束,各种运输方式之间统筹、协调性较差。”她建议,加快《综合交通运输法》的立法进程,明确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的法律地位、功能定位以及与各运输方式专项规划的关系,形成一整套科学的、涵盖各种运输网络的规划制度,为我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法律依据和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