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民航局方面宣布,即日起民航局允许母公司控股达到51%或以上的母子航空公司统一运行。这意味着,争相开设的新兴地方子航空(航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不但拥有相对优惠的价格,还可以依托母公司的管理机制,拥有更好的机型配置、更优质的一体化服务保障。
根据民航局下发的《关于控股航空公司实施统一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在开始统一运行前,双方企业应本着自愿原则,通过企业法定代表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方式,明确各自应当承担的安全管理责任后,共同向民航局提出申请。
民航局方面表示:“民航局批准后,子航空公司可将其飞行运行相关要素的管理,如飞机、运行人员、标准政策制定和执行交由母公司具体实施,母公司承担协议约定安全管理责任,从而达到多方资源共享和优化配置的目的。”
目前我国运输航空公司已超过50家,由母公司控股的各航空公司近年来发展迅速,“一家多姓、同门分灶”现象突出,亟待更加一体化运行。实施统一运行后,飞行员等核心资源更好共享,并优化运力资源,可以为大众空中出行提供更好的机型配置、更优质的一体化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