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起,北京市消费者购买纯电动小客车最多可获补助5.4万元,购买燃料电池小客车(客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补助最高为18万元,较今年标准均有下降。
昨天,市财政局公布了《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明确了今后3年的相关财政补助具体标准。该细则有效期将执行至2017年12月31日。
据介绍,市财政局委托北京环交所负责受理和审核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材料。市财政补助的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助后支付。汽车生产企业按扣减补助后的价格销售新能源小客车。市财政部门对符合补助政策的新能源小客车将予以补助,据了解,纯电动小客车与燃料电池小客车补助标准较2014年均有下降。
北京市财政部门同时表示,2016年和2017年补助标准按照2015年标准执行,但如果国家政策调整,本市财政补助标准将参照国家政策另行制定。
此外,汽车生产企业享受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如补助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按车辆销售价格60%扣除中央补助后计算本市财政补助额。对于实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的单位购买新能源小客车,不享受本市财政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