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部委下发通知,拟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电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推广城市或城市群给予充电设施建设奖励,以加快系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稳步发展。
通知指出,奖励对象是经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批复备案的、成效突出且不存在地方保护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城市或城市群;其他尚未备案但推广效果较好的城市或城市群,可按程序报经四部委备案后,比照本通知执行。
中央财政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分年度安排充电设施奖励资金;对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且日加氢能力不少于200公斤的新建燃料电池汽车加氢站每个站奖励400万元;对服务于钛酸锂纯电动等建设成本较高的快速充电设施,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通知指出,奖励资金与各城市新能源汽车年度推广考核结果挂钩。据通知要求,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等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区域中的城市或城市群,2013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不低于2500辆,2014年度不低于5000辆,2015年度不低于10000辆;其他地区的城市或城市群,2013年度推广数量不低于1500辆,2014年度不低于3000辆,2015年度不低于5000辆。推广数量以纯电动乘用车为标准进行计算,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折算。
随着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出台预期加强,在技术标准、建设标准、用地政策、用电价格及社会资本参与方面将细化,有望解决基础设施配套落后局面,消除消费者购车的“里程焦虑”问题,打开私人消费空间。渤海证券认为,在政策鼓励与倒逼下,新能源汽车将加速普及并有望超预期。肯好比亚迪、宇通客车、亚星客车、松芝股份、万向钱潮等,另外,电桩相关标的方面,建议持续关注低速电动车标的隆鑫通用、力帆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