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透露,2015年将是武汉市出租汽车“运营秩序整顿年”,通过出台一系列强化管理措施,集中整治出租车(出租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劣质服务行为,提高市民打车满意度。
整治规定明确,拒载乘客、载客故意绕道行驶、强行拉客、无故不使用计价器等行为一年内达到两次,或者发生一次但造成恶劣影响的驾驶员,将吊销其从业资格证。出现驾驶未取得营运资格车辆,从事非法出租汽车营运;吸食毒品或醉酒驾车营运受到公安部门处理等行为,将被直接吊销或注销从业资格证。
据了解,对于出租车运营企业,武汉市也加强监督和处罚力度,轻则核减车辆数,重则取消经营资格。出现获得经营许可后,向聘用驾驶员以收取首期承包金或以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经营风险;将出租汽车交给无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人员营运受到两次行政处罚等违规情况,每涉及1辆(起),对应核减1辆客运出租汽车营运资格。考核等级评定为不合格、非法转让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运营企业将被直接取消其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