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宁波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通过《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宁波提出,加快由传统能源汽车(中国新能源汽车电机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向新能源汽车方向转变,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到2015年,累计推广应用5000辆新能源汽车。其中,外地品牌车辆不低于30%;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环卫、物流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实现基础配套设施的网络化、便利化和智能化。到2015年,累计建设充电站13座,充电架332个,交流充电桩5506个,满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运行需要;组建新能源汽车运行监控服务管理平台,为新能源汽车提供安全运行保障。
宁波已成立宁波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补助资金,在示范推广期间,对购买符合国家和宁波相关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中央财政补贴资金1∶1比例的额度给予补助;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投入,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给予20%的补助。除老三区外,其他县(市)区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补助,可参照实行,补助资金由属地财政承担。创新发展新能源汽车商业租赁模式,鼓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运营单位组建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采取长期租赁和分时租赁的方式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大力发展以市区短途代步出行为目的的纯电动汽车自驾租赁(微公交)服务模式。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考核评价。
此外,宁波还开设新能源汽车办证“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新能源汽车的注册登记、年检等业务。制订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专段号码号牌、单双号不限、全时开放物流车道路使用权、免出租车经营权使用费、专用车免费上牌等优惠政策。出台新能源汽车充电价格优惠政策,制订分时段的新能源汽车充电价格定价机制,引导消费者利用电网谷期时段充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