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7日,深圳市政府五届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深圳市发展快递业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近期以第268号市政府令的形式发布,将在8月1日正式实施,深圳市成为全国首个对快递(中国快递行业发展研究报告)业立法的副省级城市。
《规定》共七章五十一条,充分体现“促发展、强监管、保安全”和“深圳质量”精神,具体条文中既有促进发展的扶持政策,又有加强服务规范、安全保障的监管规定,同时,还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体现了“宽进严管、从重处罚”的原则。
《规定》在政策扶持、经营规范等方面设有较多内容,明确了要从资金支持、土地政策、设施规划、车辆通行、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大对快递业的扶持力度,优化行业发展环境。明确了政府部门应当将快递服务的设施布局和建设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综合交通规划,财政、交通运输部门统筹安排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快递业发展,政策支持解决用地用房难、停车通行难、通关查验难、用人用工难、案件立案难等方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