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 《推进长江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建设长江危化品运输体系,要求长江沿江化工园区布局优化,合理控制上游地区沿江石化、化工产业发展,并且长江沿线取水口水源保护区防控措施要完备。
据了解,对长江流域运输安全的保障,主要围绕沿江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装卸、运输(中国运输行业发展研究报告)等环节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造成的影响进行管理。因此,长江沿江地区的工业园如何布局就显得尤为重要。
《通知》要求,优化沿江石化、化工产业布局,提高化工园区风险防控能力。综合考虑长江水系生态环境承载力、运输安全等因素,结合生态功能区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尽快研究完善长江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规划,规范长江两岸化工园区的建设和发展,优化石化、化工产业结构。
作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纽带,长江航道的安全问题建立在经济区内交通体系未来大规模发展的背景下。2013年,长江干线货运量达19.2亿吨,同比增长6.7%,稳居世界内河货运量首位。由此,应对未来长江航运货运量的高速增长,运输安全体系建立不可或缺。
《通知》要求,开展已建沿江化工园区以及危险化学品装卸、仓储设施的安全风险与应急能力评估,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体系,提高风险控制能力。组织开展沿江化工园区船舶洗舱设施和洗舱水处理能力评估,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根据安排,自2016年1月1日起,长江干线全面禁止单壳化学品船舶和600载重吨以上单壳油船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船型标准化率达到70%。同时,强化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船舶的监督检查,保障运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