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确定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草案)》。
会议认为,加快铁路(中国铁路行业发展研究报告)尤其是中西部铁路建设,不仅可以扩大有效投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而且有利于推动新型城镇化,改善欠发达地区发展环境,帮助千百万人摆脱贫困。会议指出,今年全国铁路预计投产新线6600公里以上,比去年增加1000多公里,其中国家投资近80%将投向中西部地区。
会议确定了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筹措和落实建设资金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一是设立铁路发展基金,拓宽建设资金来源。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使基金总规模达到每年2000亿至3000亿元。二是创新铁路建设债券发行品种和方式,今年向社会发行1500亿元,实施铁路债券投资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三是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支持铁路建设,扩大社会资本投资规模。四是对铁路承担的公益性、政策性运输任务,中央财政在一定期限内给予补贴,逐步建立规范的补贴制度。五是加强统筹协调,保证在建项目顺利实施,抓紧推动已批复项目全面开工,尽快开展后续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铁路投资稳定增长和铁路建设加快推进。
会议认为,保护好、利用好有限的航道资源,对于谋划由东向西、由沿海向内地、沿大江大河和陆路交通干线梯度推进的区域发展新棋局,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草案)》,对航道规划、建设、养护、保护等作出明确规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