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从6月1日开始,黑龙江省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将统一采用新检测系统,规范机动车环保检验秩序、提高机动车(机动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保检验质量,从而减少尾气对大气的污染。
去年以来,黑龙江省部分地区持续出现雾霾天气,而机动车尾气排放是导致雾霾天气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全省机动车保有量近400万台,哈市也突破了百万辆,虽然近年来机动车环保检验开展较快,但检验程序没有统一规范,检验机构间存在执行标准不统一、同车型排放限值不一致、检测程序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很多尾气检测站使用的检测设备软件都不相同,且老旧车辆强制淘汰难、强制措施少,迫切需要实施新的检验标准。
新制定的《点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省机动车排放将采用统一并且更严格的尾气检测标准。省环境保护厅将对各地检测机构进行抽查,对未实施升级改造或未完成升级改造的机构将停止其检测活动。
新办法实施后,将严抓尾气排放不合格的车辆,按新标准,预计尾气检测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和碳氢三种排放量合格标准将比目前各车型排放量下降1成。因此,检车检测站的检车合格率会较目前下降10%左右,以此督促车主对车辆进行保养,减少尾气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