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消息称,去年我国已实施汽车召回133次,共涉及531.1万辆车,同比增长超六成,达到65.8%,创历史新高,平均每天都 有1.45万辆汽车召回。其中,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召回的汽车(汽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数量为196.1万辆,占全年召回数量的37%,也突破历史新高。
对于去年快速增长的召回数量,分析人士表示,这一方面是由于企业诚信度在不断提高,另一方面是由于《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召回条例》)在去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召回条例》在过去基础上有很大进步,是将部门规章上升为行政法规,在行政处罚上有很大威慑力。此外,《召回条例》不仅是对企业的约束,也强调了消费者的义务。在维权成本已明确规定由经营者承担之后,消费者的维权积极性有所提高。
对于企业而言,召回也并非是向企业形象“泼墨”。分析师认为,“召回条例对企业是一种监管,也是一种督促。在高昂的违规成本面前,企业必然会加强生产和质量体系的监控。长远来看,有利于企业品牌形象的维护。”
汽车行业分析师也表示,汽车召回一方面体现了车企对于消费者的责任心,也在无形中提升了自己的品牌形象。他以丰田汽车为例,“丰田在全球范围内先后召回这么多次,但销量还是全球第一。”从国内自主品牌来看,召回次数相对较多的长城汽车,2013年实现75.4万辆的销量,同比增长高达21%。
目前中国汽车产销量均已突破2000万辆大关,成为全球第一大单一市场,几乎所有企业都无法忽略中国市场的战略性地位。但车企对中国市场的重视,不应该仅仅体现在车型引入方面,也包括面对缺陷车辆时,企业所表现出的积极、负责的处理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