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港口局和天津市公安局联合发布的《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生效,标志着天津正式实施摇号和竞价购车政策。
据了解,今年天津市小客车(小客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指标增加10万个,按月分配。同时买新能源车也需摇号,全年新能源车指标1万个,竞价(即拍卖)指标4万个,不过竞价者需缴纳2000元保证金,每个竞价指标设保留价1万元,不设最高限价。
《办法》中规定,天津市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一律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更新小客车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办理更新指标。社会团体、企业及其他组织和个人新增、更新小客车应当申请小客车指标。
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配置额度为10万个,按月分配,不得跨周期配置。增量指标按照1∶5∶4的比例配置,即:每个配置周期内,以摇号方式配置新能源车增量指标为1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5万个,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其中,单位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12%,个人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88%。
《办法》中指出,个人只能获取一个申请编码,单位可依据纳税额度获取不同的申请编码数量,但是一个申请编码只能选择一种指标配置方式。拥有申请指标资格须是本市户籍人员。
《办法》中指出竞价机构应当在每月18日之前发布增量指标竞价公告。公告应当包括投放指标数量、竞价时间、报价和缴款方式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