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交通运输部获悉,2014年4月1日起将实施《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这三项新“国标”。
《城市轨道交通试运营基本条件》重点内容是,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开通载客试运营前各项运行指标、设备情况、人员条件等方面需要达到的基本要求,是严把载客运营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口。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是中国各地城市轨道交通(轨道交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运营管理的技术指南,为规范服务行为、开展安全评估、加强行业监管的重要依据。
《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突出了优质服务的理念,细化了服务流程、服务标准,体现了三个特点:一是规范了出租汽车驾驶员各项服务化服务;二是全过程服务,做到让乘客满意,体现人性化服务理念;三是强化安全管理。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梁晓安表示,城市轨道交通和出租车已经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方式,提高城市客运行业安全保障和服务能力,是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共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