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航运企业三季报显示,约11家上市公司前三季度共亏损约66.94亿元,除从事液体沥青、液体化学品等特种货物运输的中海海盛盈利0.78亿元之外,其余10家企业皆为亏损。但如果除去*ST远洋因多次出售资产而减损的因素,其余10家A股航运公司前三季度净利润较2012年同期相比扩大亏损超20亿元人民币,航运企业经营业绩在持续恶化。
针对目前集运市场的波动与低迷,交通部发文要求实行新的国际集装箱(集装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班轮运价报备方案。不久前,交通部发布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际集装箱班轮运价精细化报备实施办法的公告》(下称《公告》)。新的运价报备方案将于11月15日起生效,生效后过渡期3个月。
交通部水运局局长宋德星表示,新的运价报备方案应对目前持续低迷的集运市场,维护航运企业利益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促使大家抱团取暖有着积极的意义,从长远来看也有利于集运市场价格的稳定。
根据《公告》的规定,如果备案人未按照规定履行运价备案手续或未执行备案运价的,将依照《国际航运条例》第49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如果国际航运班轮经营者对公平竞争造成损害,严重的甚至可能遭受限制航班数量、终止运价本或者暂停受理运价备案等限制性、禁止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