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促航运业转型升级意见颁布 航运企业压力将减轻

2013-09-03 02:42阅读:47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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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9月2日),交通部颁布《关于促进航运业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

《意见》提出,要淘汰老旧运输船舶,优化运力结构,调整延续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的政策至2015年12月31日,鼓励老旧远洋、沿海运输船舶提前报废。同时,对老旧船舶的淘汰改造也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助。

交通部还将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将国内沿海省际运输经营者最低运力规模标准由2000总吨提高到5000总吨,并相应提高内河运输经营者最低运力规模标准。

《意见》显示,航运企业的压力也将得到减轻。交通部表示,将会做好船舶证明签证费、油污水化验费、海事调解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和免征的落实工作。取消“三超”船舶、特种船舶进出沿海港口护航费、船舶进出长江护航费、LNG船舶护航费等5类7项收费。同时,将收费标准与装船货物重量脱钩,根据合理成本原则,确定收费标准等。目的就是要减轻企业负担,促进企业提高竞争力。业内人士指出,交通部此举对正处于困境中的航运业来讲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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