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质检总局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再制造产品“以旧换再”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启动“以旧换再”试点工作,表示年内率先以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再制造产品为试点,以后视实施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据了解,“以旧换再”是指境内再制造产品购买者交回旧件并以置换价购买再制造产品的行为。国家牵头选择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产品,通过“以旧换再”的方式开展补贴推广试点,不仅有利于促进再制造旧件回收,拓展旧件来源,而且有利于扩大再制造产品影响,支持再制造产品市场推广,实现再制造产业规模化、规范化发展。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之所以选择汽车发动机等产品率先试水,原因可能在于汽车发动机、变速箱等领域产品过剩现象比较严重,低端产品亟待被淘汰出局。同时,该类产品使用量较大,具备易损坏、易修复、经济效益相对良好等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