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江国税局为吴江城市彩虹公交(公交车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2012年购置的16辆符合免征车购税条件的公交车,办理了退税手续,金额共计106万元,对吴江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大力推动作用。
自吴江城市彩虹公交有限公司是吴江撤市设区后,为实现与苏州中心城区城市公共交通无缝对接而组建的城市公交企业。苏州市交通运输局于2013年3月发函,将该公司列入城市公交企业名录。
据了解,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免征车购税的政策,是一项促进城市公交发展的有力举措,实施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接到吴江城市彩虹公交公司的申请后,吴江国税窗口认真审核并上报相关材料,迅速落实集中办理,并及时将106万元税款退还给了吴江城市彩虹公交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