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庆市主城区限制黄标车行驶工作方案》,此方案是重庆市贯彻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的具体行动之一(车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实行黄标车限行,促进黄标车加快淘汰更新,减少黄标车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计划到2015年,淘汰重庆市主城区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大多是于1995年以前领取牌证的老车,这些车辆由于尾气排放控制技术落后,导致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的稳定性差,对环境有一定程度的污染,2013年1月,由于空气污染问题,吉林与东莞相继出台了淘汰黄标车的方案措施。
《重庆市主城区限制黄标车行驶工作方案》中明确限行区域为内环快速路(含)以内所有道路以及渝都大道(人和立交至双凤桥立交路段),限行时间为:从2013年9月1日起,每天7:00时至20:00时,禁止限行车辆在限行区域行驶;从2014年9月1日起,全天禁止限行车辆在限行区域行驶。方案还制定了主城区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方案,补贴标准为5000-18000元不等,补贴期限为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申报时间以《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