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桥梁养护管理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始终把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认真落实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资金、加强监管,努力确保桥梁(桥梁市场前景调查分析报告)安全运行,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畅通的交通运输保障。
《意见》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继续加大危旧桥梁安全隐患改造力度。结合桥梁例行检查以及防汛防灾和重载交通路线等实际情况,加大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危旧桥梁安全隐患改造工程项目库。按照先干线、后支线原则,区分轻重缓急,制定年度改造计划,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和改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切实加强桥梁安全保护工作。一是主动争取当地政府支持,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抓好治超工作。二是积极协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海事管理机构等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坚决查处相关法规规定范围内违法采砂、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活动。
《意见》要求,认真落实桥梁安全运行十项制度。一是责任划分制度。二是信息公开制度。公路桥梁应统一设置桥梁信息公开牌,中桥及以上桥梁应做到“一桥一牌”。三是资金保障制度。对干线公路桥梁(特大、特殊结构和特别重要桥梁,按单座桥梁和养护作业类别分别安排专项养护管理资金)经常检查、小修保养和定期检查资金由相关工作责任单位统筹安排,资金总额每年每延米应分别不低于60元、80元和100元。四是养护工程师制度。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制定桥梁养护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桥梁养护工程师队伍,解决责权利不对等、待遇低难留人等问题。五是例行检查制度。六是分类处置制度。桥梁养管单位和监管单位应根据桥梁技术状况评定结果,分类采取不同的养护管理措施。七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桥梁养管单位和监管单位应建立健全桥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公路桥梁信息化管理。加快实现省、地、县三级桥梁养护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工作。八是年度报告制度。九是定期培训制度。十是挂牌督办制度。各级公路桥梁监管单位要在抽检和例行检查的基础上,根据桥梁安全隐患严重程度和养管状况,建立桥梁安全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
另据消息,由中国公路学会主办的“第十一届全国桥梁维修加固技术交流会”将于6月27日至28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会议的主题是钢结构桥的维修与加固技术。此次交流会内容包括桥梁维修加固的检测与评估、加固设计、加固施工工艺;加固过程中的施工监控;加固后的健康监测等。届时,交流会管理人员将组织代表现场观摩广州海珠桥维修加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