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业营改增试点应税服务明确

2012-12-07 09:34阅读:65

作者 : 千讯咨询   来源 /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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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财政部,税务局获得最新消息称,目前已经明确了交通运输(运输行业发展研究报告)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应税服务范围等若干政策。

通知明确指出,建筑图纸审核服务、环境评估服务、医疗事故鉴定服务,按照“鉴证服务”征收增值税;代理记账服务按照“咨询服务”征收增值税;文印晒图服务按照“设计服务”征收增值税;组织安排会议或展览的服务按照“会议展览服务”征收增值税。

同时,关于出租车公司收取的管理费用,通知明确出租车属于公司的,按照“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出租车属于出租车司机的,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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