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处了解到,为确保2012年春运期间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今年我市首次把危险品运输车辆纳入春检范围。
据了解,检查工作于2011年12月29日开始持续到2 年1月6日。检查工作针对发放或签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装卸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企业与从业人员签订的责任书、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技术档案、车辆及从业人员台账、车辆检测报告、车辆标志标识、消防设施、GPS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
各县(区)要加大对辖区内运输剧毒、高温液体、烟花爆竹运输企业的管理力度,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和从业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运输活动,确保春运安全,创造良好的道路运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