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发出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切实抓好“两节”及春运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两节”和春运期间客流特点,提早制定运输安全保障方案,提早研究部署“两节”及春运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立足超前防范,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海洋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提前发布道路水路通行情况和预警信息,做好冰冻暴雪天气道路抢通保通。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自查,限期整改。领导干部要深入企业、基层和现场,加强对管辖范围的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车船的监督检查,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通知强调,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道路客运方面,以长途客运、农村客运等为重点,加强道路客运企业安全源头防范,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超员、超速、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旅客运输、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等非法违法现象的打击力度,强化客运站的安全检查,积极推行长途客车驾驶员强制休息制度,严格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
水路旅客运输方面,严禁恶劣气象条件下违章冒险航行,严厉打击滚装运输车辆、集装箱非法夹带危险品的行为,强化渡口渡船的现场监管,严防因超载、违规冒险航行。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方面,确保经营企业、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有效,确保运输工具安全技术状况等符合标准规范,确保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要求进行载运。
交通运输建设施工方面,继续推进“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坚决杜绝无视工程安全和质量而赶工期的行为,深入开展预防坍塌事故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督促施工企业将不良地质隧道工程、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冬季用火用电及火爆品的使用管理等作为安全管理重点。
城市轨道交通运行方面,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监控和“三品”的检查,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火灾等事故,加强运行管理,落实应急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