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2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Southern Airlines Company Limited,简称“南航”)珠海直升机分公司与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续签直升机海上救助服务合同。珠直与交通部的合作始于2003年,八年来分别在上海、大连、蓬莱、珠海、三亚等地参与海上搜救服务工作。在未来一年里,珠直与交通部将继续以珠海和三亚为据点,开展南海直升机救助飞行服务。
签约仪式上,交通部救捞局局长宋家慧与珠直分公司总经理李嘉华分别代表交通部救捞局、南航珠直致辞。宋局长表示,珠直精湛的飞行技艺、优质的服务和特别能吃苦的作风,是交通运输部打捞局与珠直再次携手合作的重要原因。
据了解,南航珠直与交通部首次合作可追溯到2003年,当时交通运输部救捞局急需组建我国海上救捞队伍,珠直因在海上石油勘探平台飞行服务保障的突出表现而进入交通部打捞局的视野。八年来,救捞局携手珠直,分别在上海、大连、蓬莱、珠海、三亚等地参与海上搜救服务工作。
在新签订的合约中,交通部救捞局将继续租用珠直的两架S76型直升机,以珠海和三亚为据点,开展南海直升机救助飞行服务,救助人民于险难之中,挽救宝贵的生命。
宋局长表示,珠直精湛的飞行技艺、优质的服务和特别能吃苦的作风,是交通运输部打捞局与珠直再次携手合作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