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1日零时起,辽宁省朝阳市将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车辆进行专项治理。专项整治中,将加大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车辆通行费的加收力度,从根本上消除超限车辆利益驱动。对超过55吨的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6倍加收高速公路通行费;未超过55吨的部分和对车货总重低于55吨的普通超限车辆,仍执行现行标准。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绿色通道车辆,不再免收车辆通行费,按普通超限车辆对待。
对运输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运输油气等化学危险品的标准罐车辆等允许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超限优惠政策,将进行调整。给其1年整改时间,从2012年12月1日起,按普通超限车辆对待。交通部门将逐步增加入口超限检测站点的设置数量,进一步加大对非法超限车辆的阻截劝返力度。在收费站出口,对超过合法装载车辆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50%的严重超限车辆,继续执行现行的处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