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城区道路通行秩序,规范和加强“矿渣车”、“运煤车”以及运输建筑材料等工程车辆通行管理,严密防范工程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甘洛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组织县公安、交通等部门以“三治”工作为抓手,精心组织,明确目标,集中警力,再出重拳,严厉整治“矿渣车”、“运煤车”以及运输建筑材料等工程车辆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查处、规范各类工程车辆320余台次,强力震慑了工程车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了严管、严治的整治氛围。
一段时间以来,该县从五大矿区运矿的“矿渣车”和从甘洛火车站运煤的“运煤车”以及运输建筑材料等工程车辆无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有关规定,不挂篷布运输矿渣、煤炭、建筑材料等,且沿途抛洒到公路及公路周边,严重影响和污染城区及周边交通环境,群众反映较为强烈。为有效遏制“矿渣车”、“运煤车”以及运输建筑材料等工程车辆违法行为,打造干净、靓丽的交通环境,甘洛县治理办组织公安、交通等部门民警和工作人员,集中对“矿渣车”、“运煤车”以及运输建筑材料等工程车辆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根据“矿渣车”、“运煤车”以及运输建筑材料等工程车辆行驶特点,县治理办科学调配人员和执勤时间,坚持全天候在滨河路和城区主要交通要道,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辖区道路的巡逻检查和治理密度。整治工作中,全体参战人员依法严厉查处“矿渣车”、“运煤车”以及运输建筑材料等工程车辆未取得通行证、未在通行证规定时间及路线通行、无牌无证、假牌套牌、超速超载、抛洒滴漏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违法车辆,坚决暂扣审查,依法严格处罚,做到违法行为不纠正不放行,有效形成了对“矿渣车”、“运煤车”等工程车辆交通违法严管、严查、严处的高压态势。
为给整治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整治行动期间,县治理办专门制作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宣传资料和交通安全常识,发布了开展工程车辆违法专项整治通告,争取社会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同时,邀请新闻媒体随警采访,对查处的工程车辆典型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公开曝光,有效震慑交通违法;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矿渣车”、“运煤车”以及运输建筑材料等工程车辆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