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闯红灯,逆行,随意停车等的现象屡禁不止,每次违规都是200元的罚款,但是现在很多人对于这点钱已经不那么在乎了,所以这条规定显得是那么的苍白无力,而这些违规的现象就是引起车祸的主要原因,针对以上情况,针对以上情况,10月19日,提交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中,加大了对这些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车祸猛于虎”,而引起车祸的罪魁祸首,就是交通违法行为。据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副局长陶红军介绍,随着首府经济社会发展,私家车数量增长迅速,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412831辆,年增长21.3%,机动车驾驶员已达422474人,同时还有7.5万辆外埠车辆长期在首府行驶。车辆迅速增长的同时,交通违法现象更趋严重,首府交通事故频发。数据显示,今年前9月,全市发生交通事故18905起,伤4286人,死亡136人,造成财产损失485万元,万车事故率达461起。公交机关查处交通违法行为748328人次。
分析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陶红军说,城市布局以及城市道路规划不合理、路网建设滞后、机动车数量和新驾驶人数量急剧上升是客观原因,道路交通参与人对道路交通规则理解不够、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意识养成及驾驶人驾驶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有待提高则是主观原因。根据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状,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十分迫切。
据了解,目前在首府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罚款大都是200元,为达到教育、惩戒和威慑严重违法行为人,此次《条例(草案)》中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条例(草案)》规定,有违反限行、禁行规定的,逆向行驶的,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违反交通禁停标志随意停车的,进入导向车道未按规定行驶的,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满12分仍驾驶机动车等情形之一的,都将在原有处罚标准上加大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