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下午2点左右,东区金龙街中山保安总公司门口,一辆现代劳恩斯红色酷跑在拐进一个胡同内停车时,不小心撞在台阶上蹭坏了保险杠。
车主胡先生说,事发时间是下午2点左右。“起初,保险公司的人来了,说交警没有处理,没法定损,就走了。”胡先生称虽然只是自己撞坏,但后来还是报了警。“交警来了,再给保险公司打电话,客服热线推诿给具体的办事人员,而业务人员又好几次挂断了我的电话。”
下午6点多,保险公司的人仍未到来。在现场一名交警人员提示下,胡先生查询到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直接向保险公司报告的,保险公司应当依法理赔:(一)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二)仅造成投保车辆损失的单方交通事故;(三)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所以保险公司是应当理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