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国务院在一份有关节能减排的文件中明确提出“全面推广节能汽车,继续做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月底前有关部门要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这意味着一直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新能源汽车私人购买补贴等鼓励政策即将走上前台。
此次即将出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细则,将是对去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的细化。2009年12月的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由13个扩大到20个,并选择5个城市进行对私人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试点。”
因此,确定新增加的7个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和5个私人购买补贴试点城市,并确定私人购买补贴标准,将是即将出台的示范推广实施细则的重点内容。
对新能源汽车私人购买进行补贴,意味着政策层面推动“新能源汽车进家庭”的开始。其中关键又是补贴额度的确定。在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工信部部长李毅中曾表示,“新能源汽车一次性投入比较大,价格比较高,因此补贴少了不起作用,可能补助几万元”。据了解,对购买每辆车的最高补贴额将达6万元。分析人士多认为,补贴必须能基本弥补新能源汽车和传统燃油产品的价差。
而新能源汽车推广实施细则预计还将对哪些企业和产品补贴作出进一步规定。近期私人购买补贴政策迟迟未能出台,业内普遍认为是由于对产品仍未成熟的担忧,以及在华国际企业目前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竞争力仍要强于本土企业,如何平衡并达到鼓励本土企业自主发展技术的目的,是政策的难点。
目前工信部对新能源汽车量产实行准入制,对销售范围也有相关规定。在公用购买补贴方面,则依据节油率确定补贴额度。
另据了解,广州极有可能入围新增加的7个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从而和深圳形成两大中心城市示范的格局。广东近期也已经出台了电动车发展规划。
“以旧换新”业务即将迎来井喷潮
为了促进汽车消费,2009年7月,国家相关部门推出了为期一年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有关部门提醒,相关优惠政策将于5月月底到期,目前尚无延期通知,广大车主需抓紧时间办理相关手续。据了解,2010年一季度,办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车辆2.4万辆,比2009年四季度增长78.2%,拉动汽车消费35亿元。
尚无延期通知
据了解,2009年7月,我国相关部门为了促进汽车消费,推出《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在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报废使用不到8年的老旧微型载货车、老旧中型出租载客车,使用不到12年的老旧中、轻型载货车、出租车以外的老旧中型载客车以及提前报废“黄标车”,并换购新车的,根据报废车型可享受3000-6000元不等的补贴。
为了提高补贴金额的吸引力度,2010年年初,相关部门两次调整汽车“以旧换新”的力度,补贴金额由最高的6000元提升到最高的18000元,1.35L以上废旧轿车最大补贴幅度提升了2倍。此外,以旧换新政策还可以与购置税减免同时享受。以报废一辆1.3升以上黄标车、并购买一辆10万元的1.6升排量小轿车为例,车主可获取超过2万元的补贴。
随着截止日期的临近,相关部门提醒广大车主,该项政策尚无延期的通知,将于5月底结束,车主需抓紧时间办理。
车主或扎堆赶末班车
根据最新统计数据,一季度我国办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车辆2.4万辆,发放补贴资金3.5亿元,环比分别增长78%和213%,直接拉动汽车消费35亿元。其中,3月份办理补贴车辆1.5万辆,环比增长267%,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
分析人士指出,随着政策的即将到期,部分处于观望的车主,或者选择申请行列,5月或许出现扎堆赶政策末班车的现象。据了解,目前山东、广东等地汽车回收企业的咨询量大幅增加。其中,山东潍坊市鸢飞机动车回收有限公司,近日登记报废车辆最多时,一天达到23辆;广东佛山经贸委相关负责人也表示,预计5月会出现报废井喷现象,业务量单月将会超过50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