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公布《天津滨海新区关于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意见(试行)》(下称《意见》),表示力争用五到六年时间,初步建成服务中国北方、东北亚、中西亚的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意见》对离岸金融业务、壮大船舶产业基金规模等均有设想。
“上海和大连建设国际航运中心方面的步伐都在加速,天津港作为建设北方航运中心的基础载体,自然是责无旁贷。”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赵明奎昨日表示,《意见》的正式发布,为天津港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证和政策支持。
从七方面入手
该《意见》明确提出,到2015年,天津港航道等级达到30万吨级,货物吞吐量超过5.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超过1700万标准箱。
届时,自由贸易港区初步建成,航运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比2012年翻一番,超过2000亿元;初步建成以自由贸易港区为核心功能区的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交易活跃、国际物流服务高效,具有国际航运物流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的北方国际航运中心。
为此,天津滨海新区将从七个方面加快中国北方国际航运中心的建设:加快核心功能区——东疆保税港区建设,并在货物流通、金融创新、企业经营、人员进出等方面实施综合配套改革;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到2015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00亿元;加快建设和完善国际物流网络;加快发展航运产业和综合服务体系;大力促进邮轮产业发展;不断完善政策法律环境;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设立“加快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
《意见》并称,要进一步做大做强天津港集团。继续加大对天津港集团的财税、土地、项目审批的政策支持,促进其增强境内外直接融资能力,向国际卓越码头运营商和开发商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
谈到“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专项资金”时,天津滨海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郝寿义告诉CBN:这个资金将由滨海新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和东疆保税区管委会共同运作,“总规模每年6亿元人民币。”
探索离岸金融业务
《意见》还要求不断完善政策法律环境:“探索金融政策创新,推进宽松外汇管制、对外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离岸金融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等配套政策试点。推动无水港启运港出口退税政策、汽车落地保税政策、免税购物政策创新。逐步形成与国际惯例接轨、独具特色的自由贸易港区政策体系。”
关于离岸金融业务,“目前在中国有四个银行可以进行离岸业务,东疆首先要将这四家银行的分支机构吸引到东疆开展业务,为东疆的企业提供快捷方便,但是按照目前的规定,设离岸账户需要外汇管理局审批。”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主任张爱国对CBN表示,“不过目前也看到在洋山保税港区企业可以开离岸账户,而国务院在对东疆保税港区的批复中也提到了,政策也是按照洋山保税港区的政策环境,我们需要这方面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提及其中的“推进宽松外汇管制、对外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设想,张爱国略为谨慎地回答CBN记者,我们提到人民币结算(业务),“但是任何一项改革,有不同的阶段,我们这个并不是马上实施的。”
“需要分期实施。”张爱国解释说,“需要根据国家大的政策,根据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