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0日发布了《关于加大汽车下乡政策实施力度的通知》。通知要求,将直接购买轻型载货车和总质量1.8吨以下的微型载货车纳入补贴范围,以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大汽车下乡实施力度,发挥汽车下乡惠农强农、拉动消费带动生产的作用。
财政部10日还发布了《汽车摩托车下乡操作细则》。通知在此细则基础上将直接购买轻型载货车纳入补贴范围,在执行原来三轮汽车或低速货车报废并换购轻型载货车补贴政策的同时,对农民直接购买轻型载货车的同样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轻型载货车销售价格的10%,单价5万元以上的,定额补贴5000元。同时还将总质量1.8吨以下的微型载货车纳入补贴范围,比照轻型载货车享受换购和新购的补贴政策。享受补贴的微型载货车或轻型载货车每户限购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