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世博会还有335天,上海市推出了老旧汽车淘汰更新的补贴办法,期望以现金返还来刺激消费者淘汰尾气不达标的汽车。
6月1日起,《上海市鼓励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将正式实施。凡是淘汰老旧客货车、在上海市购买国Ⅳ排放标准的客货车客户,根据车型和年限不同,平均可获一辆车5000元的补贴。实施时间为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
上海汽车保有量为137万辆,其中国I及以下汽车33.4万辆,占汽车保有量的比例为24%,但尾气排放量却占60%以上。其中未达国I排放标准车辆的排放量是达标车的10倍。因而治理尾气排放严重超标的车辆是上海市环保工作的重点。
为了加大老旧汽车更新力度,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将于8月1日出台“扩大高污染车辆限行范围”政策,即对高污染现行范围由内环线扩大到中环线,中环(含)以内的高架及地面道路,实行全天候、全路段限行。
此外,为了便于购买者“以旧换新”,6月1日起,上海市五个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一个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将设置“一站式”受理点,符合相关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在材料与手续齐备的前提下,补贴可直接打到个人银行卡内。
不过对于补贴收益方的规定有些严格。《办法》规定,补贴范围内的车辆必须是2002年12月31日前在上海登记上牌,“按规定缴纳各项税费,机动车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单位”,在上海更新购买达到国IV排放标准的客车或货车,并到公安部门办理车辆牌照登记手续。
据预测,《办法》出台后,上海市约将有5万辆老旧汽车淘汰换购,上海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可以降低8个百分点,拉动汽车消费70亿元左右。